陆绎的车子停在巷子口时,集美便利店已经关门了,夜风拂过,树叶沙沙作响。
陆绎一皱眉:“怎么这么黑?”
袁今夏摊手,故作无奈道:“陆少爷不知道,小老百姓的日子是很辛苦的。这儿路灯坏了,没人修。上次坏还是我自掏腰包,找了大杨认识的朋友爬上去搞的呢——谢谢你送我回来。”
她拉开车门,朝陆绎毫不吝啬地送上露齿笑:“明天见啊,领导。”
陆绎没说话,目送着她有些清瘦的背影消失在巷子里,隔了一会儿,才沉默地发动了引擎。
其实陆绎也不是从小就过少爷日子,生于五六十年代的父辈大多吃过苦,陆廷的家底也是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所以对儿子花钱这事儿,虽然管的不严,但谈不上纵容。陆绎本人不抽烟不喝酒,不买名表不开豪车,对奢侈品也没什么兴趣,最多就是跟着陆廷见识过不错的茶叶,喝茶有点挑而已。
他在心里算了一笔账:如果靠警局那点工资,袁今夏恐怕十年内都没法搬家。锦衣巷离东区分局的距离还说得过去,但去总局专案组上班,通勤时间的确长了些。
“我想这些干什么?”陆绎心道,“就算袁今夏是个不错的警员,职业发展也是人家的私事。”
这会儿路上车更少了,没过多久,陆绎便回到了自己的小区。这家小区名叫北镇(抚司)花园,是个中高档居住地,听说开发商还打算在这两年建起来南镇花园,南北相望,再搞一个私立双语幼儿园、一个高端养老院。独生子女这一代愁孩子教育,愁父母养老,住在这儿绝对省心。陆绎自己攒钱交了首付,正还着房贷——陆廷完全能帮他付全款,但陆绎倔起来谁都拉不住。
父母都是普通工人的岑福一直觉得这种行为不亚于在工薪阶级小同事心上开一枪,啧,惨绝人寰。
陆绎从地下停车库出来,坐电梯来到6层1号门前,按下了指纹。那电子锁亮了亮,低响一声开了。
陆绎家里是简洁明快的北欧风,收拾的干干净净,但显得有些清冷——毕竟主人是个加班狂魔,这么好的房子也就被当成宿舍用。
他把外衣脱下来挂在钩子上,换了拖鞋,给自己倒了杯水喝,随即便进了浴室。
“哗啦啦”的水声响起,花洒下是极富有雄性荷尔蒙的身体,宽肩细腰,肌肉紧实。水流从双颊汇聚到下巴,接着滴在咽喉、锁骨和前胸。陆绎伸手拂去因为湿透而贴在前额的头发,在迷蒙的水汽中睁开眼,细细地思考着案情——
中毒的曹昆,和被送去做尸检的周显已。
如迷雾一般的翟兰叶,和坚持相信翟兰叶的上官曦。
依然活跃在各大媒体,被当成杰出企业家标榜的严世蕃,和严世蕃背后的父亲严嵩。
“要快,”陆绎喃喃道,“一定要快。”
和平之下,一直上演着警察与犯罪分子的交锋,上有市局局长的压力,下有等待真相的被害人家属的眼泪——而他,他们,是在熠熠警徽的指引下,扛起重担的人。
陆绎有一种直觉,不抓住严家,以后还会有无辜的性命葬送在他们的狡诈与贪欲中。这次专案组倘若查不出什么,日后再想找机会彻底扳倒严世蕃,会变得更加困难。
第二天,陆绎怀揣着一腔心事来到警局,没想到袁今夏来的更早——
“陆队,吃早饭了吗?”袁今夏扬了扬手里的豆浆和包子,朝陆绎眨眨眼,“昨天辛苦你啦,为表感谢,我今天提前出门,在警局西边早餐店买的,听岑福说这家比食堂好吃。”
陆绎心道:“才几天,就和岑福混熟了?”
刚下地铁,急慌慌地往警局赶的岑福打了个打喷嚏,莫名其妙:“有人想我?”
一旁的警员同事一边疾走,一边毫不留情地嘲笑道:“岑哥,单身狗要有单身狗的觉悟。”
岑福笑骂:“你去在陆队手下干好些年试试,他把我的桃花都挡了!”
同事笑道:“陆队是长得好看,岑哥你也不错嘛,哥们儿看好你!”
办公室。
陆绎回过神来,面上矜持地点点头,接过热气腾腾的包子,坐下咬了一口,肉馅儿细腻,入口即化,包子皮口感也不错——嗯,确实比食堂的好吃。
于是陆绎坚定了“如果哪天袁今夏做的不好我开除她也不会心里愧疚反正她就是个行走的美食机器当个B站吃播博主也饿不死”的心。
推理剧是紧张的、刺激的,观众往往为主角的缜密心思折服,大呼过瘾。刑侦却是枯燥的、麻烦的,任何推进都要讲究证据,任何行动都要经过审批报备,权力如猛虎,永远在笼子里,才可细嗅蔷薇,才能安了平民百姓的心。
陆绎一行人卯着劲儿工作了整整一周,岑福、杨岳的下班时间也越拖越晚,但都晚不过工作拼命的袁今夏——她那些用来记录的A4纸钉在一起都变成一个本子了。
陆绎依然不动声色,就算做好了计划的事情,也会等到袁今夏之后结束加班,再开车把她送回锦衣巷。袁今夏没想到陆阎王居然如此心善,索性包了每天的早饭,一来一去,两人竟生出些不同寻常的默契。
这默契终于被杨岳看在眼里了,一日午饭,杨岳贼兮兮地凑过来开始了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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